9月22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主任會議,決定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于9月27日至28日在長春召開,會期2天。
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金振吉主持,副主任王紹儉、賀東平、彭永林、賈曉東,秘書長常曉春出席會議。
主任會議建議,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議程為:審議《吉林省社會信用條例(草案)》《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草案)》《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吉林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審議《長春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四平市河道管理條例》《四平市鄉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四平市黑土地保護條例》《通化市養犬管理條例》;審議省政府關于吉林省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1-8月份執行情況的報告;結合省政府關于全省“七五”普法基本情況的報告,審議省政府《關于推進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草案)》的議案;
審議省監察委員會關于全省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省政府關于全省種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審議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吉林省文物保護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全省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的報告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書面);
審議省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執法檢查報告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書面);審議省政府關于全省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書面);審議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書面);審議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提請審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長春市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草案)》的議案、關于提請決定接受辭職人員辭職請求的議案;審議人事任免事項。
責任編輯:張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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